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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小贩挥刀杀城管 (第6/9页)
群体生存权与城管执法合法性、合理性之间博弈的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此案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网络各大坛论上,网民纷纷对崔英杰洒以同情之泪,众多学者出发了“慎用死刑、枪下留人”的呼吁。 李志強殉职后,为表彰李志強严格执法、不畏凶险、英勇献⾝的精神,京北市府政第127次长市办公会议决定:批准李志強同志为⾰命烈士。李志強此因成为京北市城管执法机构成立8年来首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而在京北市城管系统內,也发起向李志強同志学习的决定,并为李志強建了个一网上纪念馆。有一位李志強的同行留言:得知杀害您的凶手经已接受审判了,作为个一同行,感到很欣慰!期盼审判果结早⽇到来! 李志強殉职后,他的家人谢绝采访。经过半年多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作为烈士家属,李志強的家人在听说崔英杰的家庭状况后,在崔英杰杀人案开庭前,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 无论如何,崔英杰都要面对法律的审判。而在此案发生之后,法庭之外关于崔英杰案的争论和关注,从案发起就始开沸沸扬扬地展开了。从阵容強大的法律学者的研讨到铺天盖地的网民帖子,从痛失同行的城管群体到东躲西蔵的小摊贩们,从旁听席上哭倒在亲人怀的中李志強之妻到眼中含着混浊泪⽔的崔英杰的⽗亲,无数人都在即将到来的判决中注视着崔英杰的生死。 崔英杰在京北杀死城管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崔英杰的家乡,他的亲人得知崔英杰闯下大祸后像无头苍蝇无所适从,他的⽗亲次一次来到京北,他得觉应该做些么什却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儿子的命。经过媒体报道后,崔英杰的家里收到来自各地陌生人的汇款,附言里是些安慰的话。老家村民、小学中学、服役队部、保安同事纷纷写来求情信向法院证明崔英杰是个好人。 在法院判决之前,对于崔英杰杀人一案大致有两种音声:一是崔英杰该杀,二是崔英杰不该杀。而崔英杰在法庭上供述时说:“我根本想不杀他,造成伤害我忏悔,我愿意承担责任。”法庭上说这些话时崔英杰硬朗的脸上流着眼泪。 而自崔英杰得知己自挥刀夺去城管副队长李志強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随时而至的死刑判决。 2006年12月12⽇“小贩杀城管”案在京北第中一级民人法院一审开庭。与崔英杰时同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窝蔵罪被起诉、在他逃亡中提供帮助的4位朋友。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崔英杰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辩方反对这一指控,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律师认为,崔英杰的行为仅属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耝通法律的人都道知,故意伤害是还故意杀人,对崔英杰而言,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就是生与死。 庭审中检方当庭播放了事现发场的录像资料,这被认为是本案中最为关键的证据。画面显示,十几个执法人员围绕在崔英杰周围,崔英杰里手紧握小刀本能地舞动,口气却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其他们你拿走。城管的音声在说,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争执的后最场面是崔英杰的手仍死抓住三轮车不放。“我哀求们他,么什东西都以可拿走,就是请把的我三轮车留下,为因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崔英杰在庭审中形容当时心情。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夏霖和李劲松认为崔英杰故意杀人不成立。们他表示,犯罪的故意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明知己自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果结;二是行为人对危害果结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崔英杰与被害人李志強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崔英杰的行为是在挽救己自三轮车的时同,担心己自人⾝可能受到強制,急于脫⾝时次一随便的挥刀。崔英杰逃到天津后,曾向朋友发信短询问李志強的伤情,这一点以可证明崔英杰确实有没预见到李志強死亡的后果,对李的死亡果结
有没主观上的希望或放任态度。 李志強的妻子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当录像显示李志強倒在⾎泊中时,她哭倒在家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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