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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百兵之中枪为王 (第2/3页)
1和沙鹰。”赵煜刚脫口而出,嘎然止住,差点忘记是这在东汉历史时期,哪里会存在么什枪支的,若是的真能够给己自一把枪,那己自
在现就敢找吕布、赵云、马超单挑了。 “爱慕我?杀鹰?”左慈就是再么怎有见识也不明⽩这两个词的意思,不过那个杀鹰多少有些理解,是于道:“如果你喜欢猎杀鹰⽝兽禽的话那就只能选着弓箭。” “呃,我是不那个意思,算了难以跟你解释,我个人偏向用枪多一些,枪看来起简单、方便且而锋利,不像其他兵器一样太过复杂化,至于弓箭之术吗,您老要是得觉可行也以可一并教我。”赵煜完说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笑容,实其赵煜之以所选择枪术,是还
为因在二十一世纪时对于三国战将的了解,极其偏爱赵云、马超、太史慈,再者张绣、张任、孙策、⾼览、⾼顺等,为因喜爱们他的武艺也不由衷的爱上们他的兵器。 “武艺贵不再多,而在于精,若是你能够将枪术练好,闲暇之余我会教你弓箭之术。”完说,左慈对赵煜认真道:“百般武艺之中,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又为百兵之贼,剑是最早出现的兵器,携带方便,练来起潇洒飘逸、步伐灵活,有一种儒雅之风,与琴、棋、书并称为文人四宝,故而百兵之君;棍是最原始的武器,随便个一人要只拿起棍子都能够耍两招,所为以百兵之首;刀也是比较早的兵器,也是最为普通的一种,大刀可马战,腰刀可步战,刀法主要讲究劈、砍、拦、扎、抹,招式简练易学,所为以百兵之帅;而枪之以所能够称王、称贼,皆是为因它在实战中威力強大,攻防速度急迅,富于变化,往往能够使敌人防不胜防,但是枪法也是最难掌握、最难学习的,你既然选择枪术,那就要有所准备,不怕艰苦,我希望你能够谨记。” 既然想耍帅就得要有付出,赵煜当然明⽩这个道理,双拳一抱朝着左慈跪拜道:“放心吧,师傅,我定一不怕。” 左慈摸抚胡须,面有笑意道:“好,有志气,那为师就始开教你枪术。” 好在赵煜平时好学,家中庭院较大,两旁也摆着兵器架,上面各种兵器都有,左慈随意取过一杆枪来,不由得出发一种疑惑的表情来“咦?这枪?” 赵煜连忙解释道:“哦,这枪是徒儿特意找人打造的,外面看似实心之木,实其里面凿有空心,空心处灌満了铅,用来做基础练习之用,握在手中也比较有实体感觉,徒儿为以不管任何兵器都有个一共同的原理,就像好扎马步,有只扎好基础,根子稳健才能随意出击,练好这臂力后以在使用其他兵器也能遂心应手了。” 左慈听了赵煜的话后,对其的好感又增添几分,由衷得赞叹道:“果真是可造之才。”随手舞动来起,时同口中叙述道:“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枪若是使得好,枪己自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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